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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9年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新城扶贫办、新区相关部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形成了思想深邃、内容丰富的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示新区上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生动实践和脱贫成果,根据市扶贫办的安排部署,现就新区组织参加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积极推荐

本次征文活动是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的。各新城及新区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荐一批有分量、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探索实践和宝贵经验的优秀论文,充分展示新区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成果,更好地引导和激励新区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

各新城及新区相关部门推荐论文由新区扶贫办收集后统一上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将择优报送省扶贫办,省扶贫办审核后报国务院扶贫办统一评审。

国务院扶贫办将向获奖论文作者颁发优秀论文证书,部分论文将入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文集(2019)》出版发行。省脱贫办将对被国务院扶贫办评选为优秀论文的作者给予通报表彰。市脱贫办将根据征集到的论文情况,择优汇编成册,并推荐部分优秀论文在市级相关媒体发表,同时也将对优秀论文作者进行表彰。

二、联系实际,把握主题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论文所体现的政治立场、观点、方法必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总结、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理论渊源、思想内涵、精神实质、时代贡献、国际价值等。

(三)思想深刻、论述精辟。深入阐释和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彰显鲜明的理论特色和实践特色。

(四)提倡“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反对“长、空、假”的不良文风。

(五)应征论文须为未发表的科研成果,并符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三、论文推荐注意事项

(一)论文应将作者相关信息填写在报名表(见附件)内。为方便匿名评审,作者相关信息请勿出现在文章正文中。

(二)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并包含300字以内的摘要。

(三)请各新城、新区相关部门于5月16日前将推荐论文纸质版报送至新区扶贫办。每篇论文单独保存为一个Word文档,文件命名为“推荐单位+论文题目”,将论文、报名表电子版形成压缩包发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推荐单位+2019年主题征文”。报名表及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报名表电子版在新区官网脱贫攻坚专栏“扶贫政策”内下载。

联系人:晏楚寒 电话:029-3358567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9年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征文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2 论文格式要求.docx


西咸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归档时间: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