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脱贫发〔2017〕5号
各新城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西咸新区扶贫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中的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确保识别工作各个环节有据可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做好2016年以前建档立卡相关资料管理
对2014年建档立卡、2015年建档立卡“回头看”、2014、2015年脱贫退出以及2016年动态调整时的各类资料认真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新区、镇(街)、村三级职责要求,对资料分类归档,以备查询。
做好此次扶贫对象核实相关资料管理
按照此次扶贫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的7个环节要求,认真做好工作中各类表格、公示公告资料、辅助证明资料、核实核查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确保核实工作全过程留痕,资料齐全。
(一)新城资料
1.各新城的安排部署、实施细则、人员培训、督查检查等方面的文件及工作中影像资料;
2.镇(街)上报的报告;
3.各新城核查资料,包括核查工作安排部署、核查过程资料及核查结果。
4.各新城向西咸新区上报的报告。报告中要明确:
各新城新增贫困户、返贫户、剔除贫困和最终确定的贫困人口规模,剔除贫困户要有名单及退出理由;
(2)各新城需落实“八个一批”帮扶措施的规模;
(3)按照贫困户属性,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的规模。
5.依据省、市、西咸新区反馈的结果,各新城组织镇(街)、村,对本地区新纳入的贫困户和剔除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公告的资料。
6.各新城向镇(街)下达的批复。
(二)镇(街)资料
1.镇(街)的安排部署、实施细则、人员培训、督查检查等方面的文件及工作中影像资料;
2.村委会上报的报告;
3.镇(街)核查资料,包括核查工作安排部署、核查过程资料及核查结果。
4.镇(街)组织镇(街)、村两级公示资料,包括公示内容及影像资料;
5.镇(街)向各新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的报告,要有重点扶志对象名单;
6.根据各新城组织对本镇(街)新纳入的贫困户和剔除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公告的资料。
7.《扶贫对象信息采集表》、《家庭情况真实性承诺书》、《自主创业意愿书》、《自愿就业承诺书》、《干部帮扶责任书》。
(三)村资料
1.宣传告知资料,包括宣传内容及影像资料,对长期不在本地居住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记录;
2.农户自愿申请及贫困户自愿退出申请;
3.入户核实资料,包括家庭基本情况、与户口本不符的家庭实际生活成员、与核实工作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等;
4.民主评议资料,评议过程中,应将每一户拟纳入或剔除的家庭情况告知参会代表,由参会代表进行评议表决,形成村级初选名单;
5.村公示资料,包括公示内容及影像资料;
6.村委会向镇(街)人民政府上报的报告,要有重点扶志对象名单;
7.根据各新城组织对本村新纳入的贫困户和剔除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公告的资料;
8.《扶贫对象信息采集表》、《家庭情况真实性承诺书》、《自主创业意愿书》、《自愿就业承诺书》、《干部帮扶责任书》。
(四)贫困户资料
贫困户家中摆放精准脱贫明白卡、扶贫政策一览表、合影照,留存《家庭情况真实性承诺书》、《自主创业意愿书》、《自愿就业承诺书》、《干部帮扶责任书》。
三、要求
各类资料必须按《西安市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签字背书,按程序整理,资料时间不得出现逻辑错误。
西咸新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