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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局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扶贫办(局):

《陕西省“十三五”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十三五”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旅游局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陕西省“十三五”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陕发〔2015〕20号文件任务分工的通知》(陕发〔2016〕10号)要求,充分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功能,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陕发〔2015〕20号文件任务分工的通知》(陕发〔2016〕10号)部署,把发展旅游业做为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旅游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对贫困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围绕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为确保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所有贫困县全部脱贫做出旅游工作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发展旅游产业为抓手,大力实施旅游精准扶贫,到2020年,建成30个旅游示范县、150个旅游特色名镇,3万户农家乐,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达到30万人,乡村旅游综合收入超过200亿元,使更多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

三、重点工作任务

1、编制《陕西省旅游扶贫五年行动计划》。按照“六个一批”(通过旅游示范县建设带动脱贫一批,旅游景区带动脱贫一批,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带动脱贫一批,试点村发展乡村旅游直接脱贫一批,汉唐帝陵旅游带发展脱贫一批,旅游土特产生产销售脱贫一批)发展思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帮助贫困地区开发各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编制《陕西省旅游扶贫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旅游精准扶贫,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2、开展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全面总结第一、二批17个旅游示范县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遴选一批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发展潜力较大的县(区)开展创建活动。按照《旅游示范县创建标准》,指导和鼓励创建单位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地方人文资源和文化特色,认真制定创建方案,持续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带动县(区)相关产业的发展。利用三年时间,将旅游业培育成示范县(区)的支柱(主导)性产业,旅游综合收入占到全县(区)GDP的30%以上,旅游从业人员占到城镇就业人数的30%,农家乐经营户超过100家,人均旅游收入水平达1万元以上,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3、加快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步伐。积极支持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协调发改、农业、扶贫、建设等农业农村相关部门,结合乡村旅游扶贫等建设项目,加强旅游村镇的道路、民房、饮水、垃圾污水处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厕所革命,指导相关县(区)抓好文化旅游名镇的厕所提升和改造。建立31个文化旅游名镇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工作,指导抓好旅游规划和开发工作,不断提升文化旅游名镇的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名镇的建设进度,把文化旅游名镇的建设纳入我省旅游项目补助范围,加大投资补助;把文化旅游名镇宣传工作纳入我省旅游线路推介范围,扩大文化旅游名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近期先打造出青木川、华阳、凤凰、漫川、照金、双石铺、陈炉、高家堡、双河口、石泉县城关文化旅游街区等10个古镇,到2020年,31个文化旅游名镇全部建成,争取三分之一的文化旅游名镇达到4A级标准,形成一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4、加快贫困地区景区项目建设。将旅游扶贫纳入全省旅游规划体系,按照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思路,采取对口支援、专业培训、规划指导、宣传推介等方式,加快贫困县域旅游资源的开发。依托周、秦、汉、唐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休闲精品景区;依托红色旅游资源,打造具有现代旅游特色的教育基地;依托大秦岭自然山水文化资源,融入现代休闲要素,打造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依托乡村、古镇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资源,打造乡村旅游度假产品。重点抓好六盘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吕梁山片区纳入“十三五”规划的790个旅游重点项目。通过加快贫困地区旅游项目建设,为当地农民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同时,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开发企业与当地农民实现双赢。

5、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按照《旅游特色名镇评定标准》和《乡村旅游示范村》两个地方标准,积极创建全省旅游特色名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充分用好乡村旅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旅游厕所、游客中心、标识系统、停车场等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提升乡村旅游环境。认真抓好建档立卡扶贫村建设,组织全省旅游规划设计单位,采取定点承包的方式,完成31个旅游扶贫试点村的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提高乡村旅游的发展水平。按照“一村护一陵,一陵带一村”的思路,加快29座帝陵周边34个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指导相关市县做好招商引资,加快相关旅游产业的开发,带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用好国家政策性银行小额扶贫贷款,引导贫困户发展农家乐及其它旅游项目。

6、不断提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紧盯省内及周边省份目标人群,通过农高会、丝路大会、西洽会等知名展会,积极展示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成果;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加大对乡村旅游的宣传力度,通过拍摄乡村旅游宣传片,制作乡村旅游路线、地图、指南等形式,提升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及游客前来投资观光。将特色农副产品和土特产纳入旅游商品目录,结合“来陕西必带旅游商品目录”,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商品,并通过阿里巴巴农村淘宝等平台大力推介,提高乡村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帮助农民增收。

7、持续抓好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积极选派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干部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班,使重点村村官培训率达到100%。以“村民增技能、旅游促发展、百姓得实惠、社会保稳定”为目标,围绕陕西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旅游规划与开发、地方旅游文化等内容,采取设立乡村旅游扶贫培训基地、签订培训项目委托协议书、组建人才师资库、建立教学小分队等形式,持续抓好乡村旅游“送教上门”活动,扎实抓好乡村旅游人才培养。2016年起,将安康旅游扶贫培训拓展到陕南三市。围绕提高乡村旅游经营户营销等技能,组织开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公益培训,2016年培训5000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省旅游局成立全省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法规处具体承办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扶贫的重要意义,把旅游扶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梳理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考核,认真抓好落实,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旅游扶贫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深入做好调查摸底,详细掌握相关情况,为各级制定旅游扶贫发展规划提供一手资料。充分发挥旅游部门的协调优势,主动联系相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配合文物、城建、林业等相关部门,做好古镇、古民居、古建筑以及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规划先行、项目带动、典型引领等方式,向群众充分展示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群众深刻感受到旅游业给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变化,引导和鼓励贫困地区农民主动投入到乡村旅游建设中来,形成全民发展旅游的良好氛围,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归档时间: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