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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环发[2016]20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扶贫办,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扶贫办,省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精神,省环境保护厅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环境保护脱贫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陕西省环境保护脱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牢固树立环境就是民生的扶贫理念。准确把握环保与脱贫的内在统一,精准发力,真抓实干,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为重点统筹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切实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走出一条脱贫致富与环境改善的双赢之路。

  统筹规划、严守底线。坚持环保优先、生态优先,在推进脱贫攻坚的同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促进贫困地区绿色发展。根据关中、陕北和陕南贫困区域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结合各地自然条件和治理水平,合理确定环保脱贫目标任务,制定并实施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经济可行的环保脱贫规划,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创建出各具特色的多样化产业发展模式。

  示范引领、整体推进。优先选取汉丹江、渭河、黄河干支流沿线县(市、区)贫困区域,同时选择关中、陕北部分县城周边人口密集、村镇集中的生态环境敏感的镇村和部分环境问题突出的“问题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建设。针对有积极性的地方政府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项目建设与中、省脱贫攻坚规划相衔接,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等要求,统筹推动贫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创新机制、确保成效。引领贫困地区创新发展,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广有机产品生产,实施绿色能源,逐步淘汰落后和环境污染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大力推广农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确保农村环保设施长效运行。

  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利用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环境保护。充分发挥中省“以奖促治”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的主导作用,鼓励各地拓宽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优先解决贫困村和移民点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脱贫。

  (二)努力实现环保与脱贫的双赢目标。通过实施贫困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引领贫困地区尽快脱贫。到2020年,在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同时,全省农村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明显改善,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趋于合理优化,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群众环保意识显著提高。

  二、实施区域

  (三)科学划定环境保护重点脱贫区域。全省5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以下简称贫困县)是我省环境保护的重点脱贫区域,其中将秦巴山区、吕梁山区和六盘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覆盖我省县区作为我省作为环保脱贫重点实施区,在综合利用各项政策和资金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央资金支持纳入南水北调水源涵养保护区贫困区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汉中、安康、商洛3市共28个县(市、区),将汉中市西乡县、安康市白河县、商洛市丹凤县作为整县推进试点县。省级配套资金重点支持关中及陕北贫困区域县区。年度具体支持区域按照环保部支持重点和全省环保脱贫部署实行动态管理。

  三、主要任务

  (四)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贫困地区和移民点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积极推广“县城动力处理、镇村湿地(微动力)处理”等污水处理模式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处理)、县处理”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全面推行村庄保洁制度,合理配置保洁人员,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全面排查、清理陈年垃圾。集中清理村边、房前屋后的土堆、粪堆、柴堆、草堆、建筑垃圾堆。推行垃圾源头减量,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分类后就地减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及其他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系统,禁止危险废物和电子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储存处理。施行改厕工程,普及双瓮式、三格化粪池式、水冲式、沼气式等形式的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到2020年,全省56个贫困县的重点镇(乡)全面开展污水、垃圾设施建设,重点建制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在汉丹江、渭河、延河、无定河、黄河干流等重点流域贫困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推行农业清洁化生产。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倡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控高毒农药使用,实行定点经营、实名制使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到2020年,上述地区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六)逐步规范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鼓励支持贫困地区生态化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推动种养结合、废弃物循环利用、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等农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支持建设有机肥加工厂等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加快农村脱贫力度,不断形成了以畜牧、林果、中药材、休闲观光旅游农业等一系列能够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产业,促进村容村貌和群众精神面貌发生变化。鼓励农村地区建设沼气、推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对秸秆、柴薪的燃烧量,到2020年,力争贫困地区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七)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管。积极开展贫困地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强化水源保护区管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逐步建立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制度。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贫困地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定期监测,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生态创建工作。把生态创建和脱贫攻坚结合,利用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支持脱贫攻坚。“以创促治”、“以奖促创”等政策效应向贫困地区重点倾斜,积极推进贫困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创建等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也要向贫困地区倾斜,通过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分期逐步实现村容整洁,村貌“绿化、美化、亮化”,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基本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2016年重点任务

  (九)实施好2016年重点农村环境脱贫项目。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脱贫工作主要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大类项目内容。

  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整治各种污染源,建设水源地保护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取水点位置、供水量、取水方式不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工程。结合陕南、陕北、关中地区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在全省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相对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处置设施,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示范工程。通过实施示范工程,使得示范片区村庄畜禽养殖实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十)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对45个示范县区进行重点支持,约投资5.3亿元,其中利用中央农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5亿元,市县配套资金8030万元。按区域流域划分,汉丹江流域29个示范县区项目总投资3.9亿元;关中12个示范县区项目总投资10185万元;陕北4个示范县区项目投资3625万元。

  通过在全省45个示范县区的211个乡镇98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约152.4万人。全省预计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设施400多处;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近250套,污水收集管网220多公里;建设垃圾处置设施50余处,配置垃圾箱5500多个;建设分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100余套。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近800万吨/年、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能力25万吨/年、畜禽养殖污染处理和综合利用能力0.8万吨/年;主要污染物COD减排大约1000吨/年,氨氮减排500吨/年。我省南水北调汉丹江水源涵养保护区周边及渭河干流沿岸农村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同时,验收命名一批省级生态县、镇、村,鼓励公众和地方政府积极参与生态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归档时间: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