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有何战略意义?如何理解“促进”二字深层次含义?
01,《乡村振兴促进法》具有务实性和前瞻性。
这是第一部乡村全面发展的总体性法律保障制度,第一次为乡村专门立法,这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乡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正在进行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以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都有重要意义,而且对通过科学统筹要素资源、精准有效破解需求难点来系统提升三农发展质量,为乡村振兴提供全局性、系统性的法律保障,同样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02,如何理解“促进”二字?该法的落地对中国乡村发展带来哪些变化?
《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的促进对象,不仅涉及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还包括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电子商务等农业的新产业、新业态。
“促进”深层次含义涵盖的不仅是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还包括了农村社会生活和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文明风貌和人的精神面貌的改善。其目标不仅体现在农民收入的增长,还体现在农民的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综合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所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法律规定,也就是全方位的促进。
此外,乡村振兴涉及部门多、关联人群广,任务难且重,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需要久久为功。在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转移过程中,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需要在党中央的全局统筹谋划下,稳步推进。过程中可能需要不断地优化、完善,需要各个系统、不同部门积极主动地协同。我理解这里的“促进”,不仅仅是规范,更多的是推动,是引领,是方向,体现了务实性和前瞻性。
《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的制度措施,既包括各级政府的职责和监督检查的范围,也明确了具体的扶持手段。这些规定,对于扎实、持续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一揽子的制度规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重要的制度保障。这样的话,才能确保在整体上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乡村振兴要让村民成为参与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
03,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如何界定政府及市场的边界?怎么理解您提出的乡村运营战略?
《乡村振兴促进法》能够落地实施,关键是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目前看,乡村振兴中政府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各种投入也在不断加大。但市场的作用还有潜力可挖,虽然一些大型工商资本已经开始投向农业,包括建了很多美丽村庄、农旅项目等等,在点上已有很多的探索和实践,但在线上、面上还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的发展逻辑,并且当下的实践有两个特点非常明显:一是乡村参与不足,二是农民参与不足。
“用市场化的方式振兴乡村”,主体任务就是“运营村庄”,也就是把村庄整体作为一个主体来运营,乡村在产业资源、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等领域,都有巨大丰富的潜力可待挖掘。尝试以市场化的方式让基层、让村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使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直接推动者和参与者,也使他们成为乡村振兴发展成果的优先享有者、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的主动宣传者。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产业的再造、生活的再造、生态的再造和服务的再造,再造是基于历史和现实的重塑,是优化,是提升,而不是简单的替代和替换。过程中,需要党委、政府、科研院所、工商企业、金融保险机构以及农民和市民的各方协同。
相信《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后,财政的投入还会不断增加,乡村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农民的获得感很强。值得注意的是,切忌用建设城市的方式建设乡村。乡村人才尤其是专业人才不足,将是推进乡村振兴的瓶颈问题。利用市场化机制,建立清晰稳定的运营村庄商业模式,鼓励一批有情怀、有能力、受过专业教育或专业训练的人,专职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是解决乡村振兴人才不足的根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