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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流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问题,推动驻村帮扶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更好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刚才,8个单位的同志介绍了驻村帮扶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听了很受启发。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驻村帮扶工作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重要贡献

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脱贫攻坚战中落实精准方略、解决“谁来扶”问题的有力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会议、重要场合、重要时间节点先后30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要一心扑在扶贫开发工作上,强化责任要求,有效发挥作用”“要关心爱护基层一线扶贫干部,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流汗流血牺牲者流芳”,为驻村帮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对选派驻村工作队作出了安排部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推进。

驻村干部上联党和政府,下接贫困群众,打通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为兑现“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政治承诺作出了重大贡献。

深刻认识做好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驻村帮扶工作是我国政治 优势、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是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今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出了部署。中央组织部牵头起草了《意见》,5月1日以中央办公厅的名义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选派范围、人选条件、职责任务、管理考核、组织保障等要求,这是适应“三 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对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

(一)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

(二)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是建强村党组织、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客观要求。

(三)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是推进强村富民、逐步迈向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

(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是提升治理水平、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

(五)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是为民办事服务、坚守人民立场的客观要求。

三、准确把握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新部署新要求

同脱贫攻坚阶段相比,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派驻村类别更多。在向脱贫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派驻基础上,增加了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派驻。

二是职责任务更繁重。脱贫攻坚期间,主要任务是推动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举措,工作对象是贫困村贫困人口;在新阶段,主要任务是推动强村富民,既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也包括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对象覆盖所有农村人口。此外还承担建强村党组织、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三个方面的职责任务。

三是派出单位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派出单位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负责同志每年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把选派工作纳入对有关单位考核内容。

四是人选把关更加严格。要求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人选,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备案,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一)扎实做好选派轮换工作。对脱贫村, 要实现一村一队,每队至少3人。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至少要派一名驻村第一书记。关于帮扶责任人的政策调整,考虑到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对此不作硬性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乡村干部,作为防止返贫监测户的帮扶责任人。

(二)指导驻村干部发挥好作用。这一轮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的“第一棒”,要下功夫做好利当前、管长远的工作。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指导驻村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

(三)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和保障。从以往情况看, 有的地方激励导向不鲜明,有的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 有的对驻村干部管理死板,有的检查考评过多,有的动辄问责处分,造成一部分驻村干部工作压力大,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新阶段,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想方设法加以克服。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完善管理制度, 注重驻村帮扶工作实际成效。县乡两级要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工作不胜任的,及时召回调整。乡村振兴部门在具体管理工作上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从今年起,新轮换的工作队队员相关信息都要建立电子台账,以后即换即录、动态调整,每半年调度一次数据,及时掌握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调整变化情况。

二是加强保障激励。要进一步细化实化激励政策, 突出“重基层、重一线、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激发驻村干部主动投身一线建功立业。要足额保障驻村帮扶工作经费,按规定发放驻村干部生活补助、交通和通讯补贴,关心驻村干部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后顾之忧”,为驻村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加强典型宣传。要大力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保持和发扬攻坚克难、一抓到底的优良作风。要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广泛宣传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接续奋斗、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归档时间: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