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秋节临近,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9月6日,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科学、理性消费,谨防各类食品消费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餐饮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时,一定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并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日常生活中,不要购买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不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网上订餐时,请选择有实体店、证照齐、距离近、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外卖平台订餐,尽量选择“无接触”式配送。
“餐饮食品安全提示”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风险管控严把加工制售关。其中,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农家乐、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把控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餐饮门店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措施,积极推广分餐制,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减少餐饮浪费,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