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行动纲领和政治宣示,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强烈的历史担当和坚定的制度自信。2019年11月23日,中共云南省委、求是杂志社在昆明联合举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中共云南省委书记陈豪、求是杂志社社长夏伟东参加研讨会并致辞,来自全国各地100余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广泛交流,为推动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凝聚思想共识、夯实学理支撑、贡献智慧力量。
一、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系统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一件具有标志性的大事,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也具有重大意义。
为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证。与会同志指出,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制度稳则国家稳,治理强则国家强。全会深刻把握党和国家所处历史方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充分发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提出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牢靠而持久的制度保证。
为更好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重要安排。与会同志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面临的历史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也前所未有。全会强调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对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格局中保持战略定力、战胜艰难险阻、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为“中国之治”成功经验上升为系统性制度成果提供根本遵循。与会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具有高度制度自觉和卓越治理能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及时把治国理政的先进理念和成功实践经验转化为成熟、系统、定型的制度成果。新中国成立70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围绕“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重大命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开创了“中国之治”崭新图景。全会通过的《决定》,为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东方大国,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开辟国家治理新境界擘画了蓝图,规划了路径,指明了方向。
为人类社会创造更好制度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与会同志指出,全会通过的《决定》,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制度学说的新发展。中国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宣告了“历史终结论”的破产,宣告了各国最终都要以西方制度模式为归宿的单线式历史观的破产,为人类开启了制度选择的多元化时代,为人类制度文明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与会同志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集中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13个“显著优势”,深刻揭示了中国发展奇迹背后的“制度密码”,系统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这一重大问题,更加坚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与会同志指出,一个国家的制度和治理体系管不管用、有没有效,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用了数百年时间,其制度才慢慢成熟和定型下来,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制度体系。中国仅仅用了70年时间,就构建起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辅相成的全面、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制度体系,推动我国取得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历史和现实雄辩地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与会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闭门设计、凭空想象出来的,更不是照抄照搬别国的制度体系得来的,而是从党领导人民历经艰辛曲折创造的革命、建设、改革伟大成就中得来的,尤其是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中得来的。这一制度体系,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传承了5000多年中华优秀文明成果,又吸收借鉴了近代以来各国政治文明成果特别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更凝结着近100年来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和心血,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的科学总结和提炼升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国家治理各个方面。与会同志指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的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有利于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能够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能够把我国军事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等等。
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需要推动制度创新。与会同志指出,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建设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要把握守正与创新的辩证法,既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既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能脱离世界文明发展的轨道,要尊重制度文明发展的多样性,学习借鉴各民族创造的优秀制度文明成果。
三、更好地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与会同志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制度是否优越和成熟,是否成型和先进,归根到底要用治理的效能来说话。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们要狠抓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深入学习好、宣传好、阐释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挥出治国安邦的巨大效能。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与会同志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科学制度体系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而居于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这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一条根本经验就是,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切实提升制度执行能力。与会同志指出,制度执行能力的强弱、制度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制度优势能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决定》对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释放了着力加强制度执行的强烈信号。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强化制度意识,着力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要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让严格执行制度、善于在制度轨道上推进事业者上,让违背制度、破坏制度者下,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与会同志指出,国家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尤其重要。加强“四个治理”是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方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不行,顾此失彼也不行,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依法行事,努力做到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