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税务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西咸新区税务局和沣东新城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重点税收工作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大力推进“五公开”的同时,不断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主动公开
围绕各项税收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结合2022年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办税服务厅和各税务所持续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一方面,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为契机,加强线上线下宣传辅导,创新微平台直播政策培训,全面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高效送达市场主体。全年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3831户次,退税金额23.06亿元;办理缓缴税款4.18亿元;办理六税两费减免共28941户次,共计7938万元。
另一方面,以12366平台为抓手,扩容纳税服务热线,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干部在办税服务厅和各税务所值守,升级扩容办税服务厅服务热线029-89112366,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及时获取税收政策和咨询答疑。
与此同时,积极建立税企交流群解答各类涉税咨询,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值守干部通过远程拍照、视频连线的形式和纳税人进行在线互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辅导业务操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纳税服务“两不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沣东税务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加强台账管理,全面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年严格按照区局和沣东管委会要求,细化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制定完善公开审批流程,规范公开申请答复,明确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
(四)平台建设
由于县局不单独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沣东税务局依托区局和沣东新城管委会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对机关科室考核,同时依托12345平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909条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37条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公开内容动态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制度建设仍有薄弱环节,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2023年,我们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真落实《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各科室人员的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