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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局和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政策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不断增强政府的主动性,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全覆盖。充分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新闻媒体、新媒体、纳税人学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围绕减税降费及各项税收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和纳税人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抓好信息主动公开,从而确保享受政策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国家税收红利。

(二)依申请公开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做到及时审批,及时答复,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依托“互联网+税务”模式,线下以办税服务厅为实体公开阵地,广泛公开相关涉税政府信息的同时,线上处理12366纳税服务工单95件、纳税服务QQ群(微信群)推送信息45次、通过短信、征纳互动平台推送信息8万余条,积极开展纳税人学堂网络直播等“线上”公开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减税降费以及各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涉税重点、热点事项,积极开展涉税机构座谈会,实现月月有课堂,政策直达享。实现对企业的精准推送和定向辅导,确保改革红利充分释放。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考核范畴,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确保各类政务公开事项落到实处。同时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培训,邀请专家答疑解惑,提升全员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公开工作能够依法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公开信息的形式上还不够生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构建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适应信息化的特点,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信息,充分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引领作用。

(二)主动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对于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全面的公开,致力于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泾河新城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