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青春用忠诚诠释“司法为民”
1994年,周正荣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走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此后,周正荣便一头扎进基层司法战线,默默坚守24年。2013年,他调至永乐镇任司法所所长,2017年7月永乐镇司法所整体划转至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周正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司法所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人民调解员”等称号,他带领的司法所多次被评为“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工作创新司法所”。
周正荣从走进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第一天起,就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作风,协助基层镇党委、政府开展依法治镇工作。参加工作20多年来,周正荣从未放弃对法律专业知识持之以恒的学习,同时他还注意在学习和工作中总结经验,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永乐辖区,经他手调解的各类大小纠纷共计100多起,成功率达97%,调处复杂民事纠纷20余起,辖区内无一例矛盾纠纷激化成刑事案件。周正荣用行动和事实,用心血和汗水,向党委、政府和社会递交了一份合格满意的答卷。
“敢担当”就是平安创建第一道防线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辖区有3万多人口,社情复杂、矛盾纠纷呈现多样性、突发性等特点,调处难度大。周正荣凭着多年的司法调解经验,认真守护着司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在保一方平安中发挥重要作用。
段某某房产纠纷案是周正荣在永乐镇调解的第一个复杂问题。段某某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因房产纠纷常年打官司。为了彻底解决矛盾纠纷,永乐镇党委、政府安排周正荣全面负责协调处理该案。周正荣通过上门了解、说服教育等方式,依据现有法律和政策帮段某某解决了实际住房等生活困难问题,使其得到慰藉。
程某从自暴自弃的服刑人员,转变成一名思想积极、遵纪守法、勤于学习、乐观生活的有为青年,也与周正荣和同事们的努力工作有密切相关。2014年,犯交通肇事罪的程某在永乐镇司法所接受矫正管理期间,在当地某企业上班。该企业共拖欠了程某一年多的工资,程某多次向该企业讨要,均未果。情绪激动的程某一度想采取过激行为。周正荣得知后,积极与程某取得联系,一边安抚程某的情绪,向其耐心讲解暴力讨薪的后果和危害,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经过多部门的协调沟通,最终同欠薪企业达成协议,使其能够安心地度过整个刑期。周正荣心系群众,许多纠纷和案件当事人把他当成了朋友。
让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民心
周正荣始终立足基层司法实际,不断推进司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他积极争取资金,建成了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一个五星级标准化司法所,设立了人民调解、普法教育宣传、法律援助等接待窗口;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提供便民“一站式”法律服务,提升了服务群众的水平。2019年,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司法所争取镇党委、政府支持,建成了长达500余米的扫黑除恶文化墙,宣传内容涉及人民调解、扫黑除恶等,生动形象地把扫黑除恶和普法宣传结合在一起。
周正荣扎根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他凭着一颗为民的真心和敬业爱岗的精神,让司法行政工作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