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

    第一条  本政策适用符合沣西新城产业发展方向,在沣西新城依法登记注册、实际入驻并正常经营3年以内(含3年)的初创企业,以及经沣西新城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机构。
  第二条  在沣西新城创办企业并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的,按办公用房100平方米以内、生产用房300平方米以内(不足的据实计算),1年内按15元/平方米/月分别给予租金补贴。创业企业入驻新城认定或备案孵化机构的,可享受办公运营补贴,期限为1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在省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的优秀创业企业可给予全额租金补贴及运营补贴,期限1年,到期后根据运营状况可申请延期。
  第三条  对在沣西新城设立的成长性好、带动力强、业态先进的创业企业,经认定,按实收资本给予1%-3%的一次性开办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经认定特别优秀的创业企业,给予10万至5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项目启动资金。
  第四条  对经认定的创业企业核心成员,租赁沣西新城公租房可按照租金标准的50%给予补贴,期限为2年,每家企业申请人员不多于5人。企业员工可免费享受孵化器提供的各类培训和创业导师辅导服务。
  第五条  入驻新城认定或备案孵化机构的创业企业,第一、二、三年按缴纳所得税沣西新城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奖励,第四年和第五年按缴纳所得税沣西新城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第六条  获得银行贷款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给予银行基准利率10%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每家企业享有的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第七条  对于成立3年以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的创业企业,给予企业创始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八条  鼓励孵化机构入驻沣西新城,根据孵化机构的规模、授牌情况、入孵企业数量及质量等标准,给予每年20-100万元的运营补贴,每家机构最多享受三年。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第九条  对孵化机构房屋租金、实训设备购置、网络宽带设施、设备维修、家具采购给予一次性20-100万元的房租及办公设备采购补贴。
  第十条  鼓励入驻沣西新城的孵化机构主办、承办或吸引外部机构联合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客训练营、创业论坛等活动。经管委会认定,根据活动规模、级别和实际活动支出对活动举办费用予以30%补贴,补贴上限为30万元。
  第十一条  鼓励开展创业指导,聘用创业导师5人以上,一年人均参与创业指导不少于5次,给予每家机构500元/人次创业导师聘用补贴,单个孵化机构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二条  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增信,对单个创业企业年平均担保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补贴担保额的2%;在500-1000万元的,补贴担保额的1.5%;在1000-2000万元的,补贴担保额的1%;对每家担保机构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三条  获得银行贷款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企业,给予银行基准利率20%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每家企业享有的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第十四条  鼓励开展担保融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并购贷款、产业链融资等信贷创新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0%-50%的贷款贴息支持,每家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人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