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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已经省政府2017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