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征集公告

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西咸新区发展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因此,西咸新区积极履行“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的“五星级店小二”服务理念,全面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为营商环境、时时都有营商环境”的良好发展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建立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新机制,经西咸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征集10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大学生创业者,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媒体、群团组织、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征集,形成企业代表50人、社会人士50人的营商环境义务监督队伍。

二、选任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敢于坚持原则,能够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关心支持西咸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年龄在23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对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特定行业服务规范、行政执法及基层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宣传西咸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三)参与新区营商环境监督综合测评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配合营商环境监督检查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组织推荐。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有关单位推荐,经审核确定予以选任。

(二)个人自荐。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监督员征集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自荐表,经考核确定予以选任。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调查、审核后确定拟选人员,颁发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五、任期

西咸新区营商环境监督员每届任期一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报名方式

个人自荐人员请登录2024年免费资料大全门户网站下载《西咸新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登记表》,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照片电子底版,送至西咸新区营商办(西咸大厦1911室)。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7月25日。

联系人:王力,33585775;陈烁,33585645。


附件:西咸新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