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贸试验区如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从内陆改革开放试验田到西部乃至全国吸引外资的热土,从古丝绸之路起点到向西开放新高地,从市场活力不足到全球资源配置重要支点……陕西自贸试验区成立三年来,“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截至2019年年底,陕西自贸试验区新增市场主体57853家,其中新增企业38588家(含外资企业491家),新增注册资本亿元以上企业717家。今年前两月,陕西自贸试验区实际利用外资2.11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4%。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陕西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并打造了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应从以下几方面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首先,向内开展“放管服”改革。陕西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全省一盘棋”和陕西自贸区涉及的三个片区(中心片区、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和杨凌示范区片区)联动发展的有机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助于进一步激发自贸试验区活力。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有助于实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运输物流、金融投资、人员执业、数据流动等经济自由或高度便利。同时,自贸试验区的发展也离不开有效、高效、智慧、安全、公平、包容、审慎、基于诚信和技术手段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因此,自贸试验区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是基础,以“放”产生活力和动力。同时,要借鉴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针对列入清单的高风险货物须严格查验才能入境,促进货物便捷快速入境。

第二,制定地方性法规。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和自贸试验区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国际形势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盛行,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经贸秩序面临重大挑战。新形势下,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为适应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须在新常态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特别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简政放权,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让市场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层面和政府层面“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也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在中央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以省人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为基础进行考量,对那些不合理、不符合实际的政策或规定进行调整、修改和废除。

具体来说,一是国务院和各部委出台的针对各地、各领域的先行先试改革政策,符合陕西省实际,应积极借鉴,推进政策共享。二是积极落实“一揽子”“负面清单”等政策,在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乡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三是凡涉及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具体实施的调整和完善,可设立法定程序的“绿色通道”。在条件成熟时,在自贸试验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清单,清单外的事项可提请陕西省人大针对陕西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需求另行立法制定。

第三,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9年12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证照分离”改革统一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从而真正实现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获取的分离重置。“证照分离”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办证难”等痛点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与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降低企业准营门槛。

最后,法定机构的设置和改革。自贸试验区现有职能部门或公共机构需要政府以文件方式予以明确,并建立法定机构,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实行聘任制,赋予这类法定机构独立的用人自主权,自主决定薪酬标准等。同时,可由法定机构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在企业化管理的同时实行全员聘任制,对机构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竞争选拔制和任期目标制,自主决定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建立岗位绩效工资体系,具体负责自贸试验区的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企业服务等工作。(李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