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队伍建设。在机关开展在机关开展学习型、敬业型、服务型、创新型、自律型干部创建活动。
二、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责任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居民事务服务大厅、电子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公开并广泛宣传涉及街道职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权、限时办结制。群众来街道办事或电话咨询,第一位接待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回答与接待,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务,必须依职责接待处理,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如何办理等事项;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务,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将服务对象引见给具体经办人员或分管领导,或帮助与之取得联系。
四、树立良好形象。机关设置机构示意牌、岗位职责牌、工作人员着装得体。做到服务周到,态度诚恳,文明礼貌,对前来办事人员实行“五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座位、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答复。
五、优化窗口服务。绝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绝不让服务事项在我这里延误;绝不让窗口形象在我这里受损。接待群众咨询事项要热情、和气、尊重、耐心,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活动,打造服务窗口品牌。
六、严格廉洁自律。认真遵守廉政建设工作纪律和机关工作纪律,在日常工作和对群众服务的过程中杜绝“吃、拿、卡、要”现象,防止违法违纪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