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责任,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政务效能。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时限;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效能。
三、强化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接待群众文明、热情、主动、耐心,即办事立即办,期办事限时办,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廉政监督,坚持廉洁自律。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受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廉洁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系统风清气正。
监督电话:029-3318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