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服务事项和利民便企措施承诺:加快推广抵押登记进银行业务,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共享集成,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程序,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实行行政权利清单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2.依法行政承诺:正确履行资源规划工作职责,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关于资源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做到审批过程不拖不卡,提高行政效能,便民利企。
3.政务公开承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加强服务监督。及时依申请向服务对象提供资源规划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行阳光政务。
4.勤政高效承诺: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理和答复服务对象申请和咨询,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严格落实督办工作规则,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对重大问题一查到底,并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让企业和群众满意。
5.执法监督承诺: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统一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6.守信践诺承诺:遵守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对政务失信违约事件积极处理,保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7.推进自然资源信用建设承诺:审批中依法采用信用承诺办理许可事项;监管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服务对象的登记备案、资质资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要求各相关业务室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报送落实和工作指导,做到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可追溯,对服务对象依据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做好失信行为信息报送和联合惩戒,加强与省、市公共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强化数据协同应用,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8.廉洁从政承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不谋私利,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建设廉洁从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