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18年11月22日18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新区环境信访投诉件51件,现将第11批3件交办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所属新城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647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办后卫寨工业园三号路六号的西安市广香园食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偷排未经处理的废水,生产过程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

沣东新城

噪音水、大气、其他污染

该公司主要从事糕点、水果制品加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清洗食品蒸煮容器及冲洗地面的废水,生产废水由北向南流入生产车间南侧的已做防渗漏处理的废水收集池,拉运处理,现场未发现有废水未经处理偷排的现象。企业使用两台50万大卡的甲醇锅炉进行供热,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烟囱冒黑烟现象。因该企业仅有营业执照,无立项、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被沣东新城纳入“散乱污”整改名单,于2018年8月9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按照先停再治原则,立即停产,对企业场内环境提升整改,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9月7日再次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11月1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有生产迹象,未发现偷排废水和生产过程烟囱冒黑烟现象。目前该企业生产设备电机已拆除,车间内生产用电已切断,甲醇锅炉已拆除主要部件,库房成品已基本搬离完毕。

因企业在“整改提升”期间并未按照沣东新城辖区“散乱污”整改要求完成整改提升、企业场内环境未完成整改、且未提交相关整改资料、未按照“先停后治”原则整改问题,沣东新城立即责令其停工停产、自行拆除设备,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企业负责人表示,其企业目前已在富平新建厂房,不愿在现址投入更多整改费用,位于沣东新城辖区的场地不再进行生产。目前,该企业生产设备电机已拆除,车间内生产用电已切断,甲醇锅炉已拆除主要部件,库房成品已基本搬离完毕,企业预计于2018年12月20日前全部搬离现址。下一步,沣东新城将安排专人驻场督促搬离,同时举一反三,对该类型企业继续排查整治。


2

658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马王街办客省庄村天照土方公司东侧第二家私人家具厂噪音大、油漆味大,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

沣西新城

水、大气、其他污染

该厂于2017年6月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无其他相应资质。2018年7月份被沣西新城“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散乱污”取缔类企业,8月份被沣西新城“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缔。接到信访投诉现场检查时在该企业内未发现生产加工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不会产生噪音大、油漆味大等情况。该企业剩余生产原料已于11月18日晚全部完成搬离。

下一步沣西新城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尤其是已经关停或取缔的企业,及时搬离生产设备、清理生产原料。


3

660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洁净煤配送中心经营不符合煤质要求的工业用煤,除第一个钢构棚内是加工民用无烟煤外,其他大棚储存的全是高硫工业用煤;机器噪音大,粉尘弥漫(安置的喷淋、除尘设备只在检查时开),场地冲刷的煤泥水不经处理排入高干渠,污染水源。

秦汉新城

大气、噪音

信访投诉的企业为秦汉新城开进源商贸有限公司,其11个仓库确实存放有工业用煤,现场存放工业用煤约26000吨,未发现该公司将此工业用煤代替民用煤销售的违法行为。经了解,此工业用煤主要销往湖南、河南、江西、武汉、安徽等地工业企业。厂区道路已硬化,但拉运道路路面清洁标准不高,拉运车辆拉运过程中路面产生扬尘;该公司设有沉淀池2座,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池周边设有导流槽,便于场地冲刷的煤泥水流入沉淀池回用,在厂界四周未发现废水外排管道。对噪声进行检测,排放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该公司共有12个车间,1号蜂窝煤加工车间、5-9号和11号筛分车间均安装了喷淋系统、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2号、4号、10号、12号储煤车间和厂房内安装了雾化喷淋系统。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违法行为。

根据清洁煤配送中心不允许存放工业用煤的规定,2018年11月17日晚,对该公司11个仓库存放的工业用煤进行查封,并立案调查;2018年11月18日,对该公司存放的燃煤全部进行抽检,共抽取样品54个批次,正等待检验结果,目前该公司对存放的工作用煤进行清理。针对拉运过程中道路扬尘问题,秦汉新城已责令企业严格落实湿法作业的要求,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苗头,采取限流,错峰拉运等措施,确保不发生扬尘污染问题。

责成市场监督与服务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秦汉新城分局、汽车产业园、发改局向党委管委会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市场监督与服务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副局长张呈祥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市场监督与服务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双照市监所所长张永利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质监分局监督稽查科科长张攀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现场抽检人员赵建龙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汽车产业园副主任张日耀、张彬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