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18年11月14日18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新区环境信访投诉30件,现将第4批6件交办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所属新城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60

最近几个月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阳光里安置小区北边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倾倒到村民流转地中,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空港新城

土壤

自2018年9月份开始,为解决区域内建筑垃圾消纳难的问题,空港新城按照要求在此处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点)。该处土地原貌为一部分区域是废弃砖厂,另一部分区域是荒地、自然沟壑,且有200余座土坟,土地已被空港新城国土局流转,目前为土地储备用地。该处消纳场(回填点)有专人监管,严格落实环保“六个100%和七个到位”标准,对场地进行围挡施工,出入口内侧设置车辆冲洗台,设置降尘车行通道,根据消纳区域作业面的大小,配备喷雾降尘设备,在消纳作业时开启进行喷雾抑尘;已完成消纳的区域,将全部用防尘网覆盖,并进行暂时性绿化固尘,无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情况。



2

261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东关村4组有一私人养牛户,粪便异味严重,拉运养殖粪便时造成沿路抛洒,严重污染村民生活环境。

泾河新城

大气

私人养牛户为泾干街办东关村四组农民蔚金亭,该户在禁养区,其养殖2头成年奶牛,1头牛犊,达不到退养标准,属散养户。牛棚处于该户后院,大部分已封闭,养殖两头成年奶牛,一头牛犊,平时用电动三轮车清理牛粪,牛粪去向为耕地。该户于1994年开始在家养殖,一直保持两头左右的养殖规模。至今仍养殖的原因为大儿子病亡,大儿媳改嫁。孙子13周岁,靠两头奶牛产奶销售后供养孙子上学生活。

2018年11月11日,泾干街道办对该私人养殖户进行现场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每日清理圈舍、牛粪,牛粪必须密封拉运,严禁出现抛洒现象;结合实际成立“东关村帮扶小组”,负责检查、帮助清理牛圈,协助密封、拉运牛粪,由泾干畜牧站负责定期对该户牛圈进行消毒,定期检疫畜禽,坚决保障人、畜健康。


3

281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的车辆厂近几天晚上拉运建筑垃圾,运输途中造成严重的沿路抛洒、道路扬尘、交通噪音问题。

沣东新城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经查,本件投诉件所述问题为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厂区内一处废弃锅炉房进行拆除时,该厂自行委托渣土清运企业于11月6日、7日、8日进行清运。清运车辆手续完备,但此次清运未经审批。垃圾抛洒处位于该厂厂区与建章路交界处,在厂区内和市政道路上均有少量抛洒,在拉运过程中有作业产生的噪音。该厂厂区内部保洁人员和沣东新城市政道路保洁人员对少量路面抛洒及时清理,不存在“严重抛洒和道路扬尘”现象。投诉件中所述的交通噪音是由于该场地不具备白天清运的条件,渣土清运车辆在夜间行驶产生的声音。接到督办单后,沣东分局交巡警大队在建章路、三桥正街与建章路路口进行设点检查,未发现车辆逾期未年检、违法鸣笛等问题。

沣东新城城市管理局已将该拆除现场进行了封停,并对施工方予以10万元处罚,同时将相关情况向车辆厂进行了通报,要求其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厂区内清扫保洁工作;对万通车队6辆存在违规行为(未申报)的渣土清运车辆也已进行了暂扣,并对司乘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和处罚;对万通车队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加强管理。沣东城市管理局与沣东分局交巡警大队,已加强该区域的执法检查工作。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不断加大辖区巡查、监管和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杜绝渣土车辆沿途抛洒等违规行为以及道路扬尘现象。同时积极督促渣土清运车辆司乘人员人性化作业,采取装载渣土熄火作业、在居民区周边减速慢行等方式,尽可能降低正常作业声响对群众的影响。

责成辖区沣东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二大队大队长王浩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将带班中队长李亮撤职;对巡查队员李波、许金阳扣发半年绩效,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4

299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北丈八寺村一民房内,陕西清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噪音大,一直散发刺鼻气味,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泾河新城

大气、噪音

该公司位于崇文镇焦村,在关停、取缔前,该企业生产时确有噪音及气味产生。2018年8月23日因无土地、环评手续等问题被纳入泾河新城“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后因整改提升无望对下发《限期取缔通知书》,于9月25日完成取缔,现场已清理完毕,无生产设备,无原料存放,无生产痕迹。



5

303

1.《西咸新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工作实施方案》第28条关于餐饮行业的要求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118条,违反了《环境保护法》59条,违反《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51条、71条。


其他

新区治霾办全面核查了《西咸新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政发〔2018〕16号)及《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陕政发〔2018〕29号)中关于餐饮行业污染防治的相关内容,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第40条第三项明确: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凡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业整改。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

《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第57项明确:全市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和经营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油烟净化效果进行全面普检,凡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安装标准及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业整改;全面整治夜市摊点油烟无组织排放,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

新区2018年铁腕治霾方案中关于餐饮业的相关要求,与省三年行动方案和西安市年度对标落实。对照法律法规,新区方案涉及到的餐饮业相关要求,未明确超标排放的应依法查处的相关要求。



6

306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磨子桥村一组的陕西省友谊道路沥青碎石拌和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经被泾河新城散乱污治理办公室定性为散乱污企业),夜间烟囱冒黑烟、气味刺鼻、扬尘,污染严重。

泾河新城

大气

“陕西省友谊道路沥青碎石拌和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为“陕西友谊道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于永乐镇整改类“散乱污”企业,“散乱污”联合整治小组因其原料仓未封闭到位、投料口未密封、无规划手续等问题,于2018年9月2日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停产整改,于2018年9月2日停产至今,无“夜间烟囱冒着烟、气味刺鼻、污染严重”等情况。经现场调查及向周边群众了解,该公司无夜间生产,现场也未发现任何生产痕迹,无刺鼻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