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降低病源交叉感染概率,按照省铁腕治霾办《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调整有关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函》(陕治霾办函〔2020〕5号)相关要求,经报请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10日起,暂停执行《关于冬防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西咸公安〔2019〕166号)规定的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通告。
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尽量减少外出活动,确需出行的,鼓励选择步行或骑行非机动车的交通出行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切断病毒传染途径,为早日战胜疫情做出自己的贡献!
特此通告
西咸新区公安局
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
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