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昭)与机动车相比,高排放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要严重的多。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6月1日起,我市将分步骤、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排放污染物约2.46万吨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柴油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叉车、推土机、打桩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平地机、旋挖机等。
据陕西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估算,西安市现有各类工程机械约5-8万台。据测算,这些机械年排放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约2.46万吨。而且,非道路移动机械普遍使用柴油发动机,型号种类多、使用范围广,流动性强、使用环境差,排放水平远劣于机动车,其污染物排放已成为移动源排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对环境的污染不容小觑。
只要达标排放都可继续使用
目前,国内已发布实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城市主要有:郑州、北京、南京、重庆、太原、成都、深圳、天津和佛山等,其中郑州、重庆、太原、成都和深圳依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进行使用限制;北京、南京、天津和佛山则依据排气烟度限值进行使用限制。
根据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现状,参照北京、南京、天津和佛山的做法,采用排气烟度限值进行使用限制。
这意味着本次限制使用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再以阶段性排放标准界定,而是以实际排气检测值为依据。也就是说,无论国Ⅰ、国Ⅱ还是国Ⅲ排放标准的机械,只要不超标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都能正常使用。
下月起限定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根据市政府通告,6月1日起,在本市建成区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阎良、临潼、蓝田、鄠邑、周至结合辖区实际自行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10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应使用已申报登记的机械,且在机械进场前将机械的环保标识码和数量等信息录入西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系统。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超标被禁用机械或“以旧换新”
那么,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被禁止使用后怎么办?据悉,一方面,具备治理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以通过更换发动机或加装污染控制装置的方式进行达标治理;另一方面,可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更新为新能源或符合排放限值要求的机械。据了解,多个国产和合资品牌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均有以旧换新政策。
机动车提前淘汰有补贴,那么,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没有淘汰补贴?据悉,截至目前,除农用机械外,国家尚未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报废规定,也没有鼓励和支持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报废的具体政策,国内其他城市均未出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报废补贴的具体细则。且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繁多、价格区间大、残值高,产权不明晰等原因,发放补贴的精准性难以保障,执行难度大,目前暂不具备淘汰补贴条件。
如果违反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规定,将如何处理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违反条例规定,租赁或者外借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超标或者经维修后仍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