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西咸新区启动教育资助工作

为充分发挥教育资助在关注民生、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就学问题,即日起至9月20日,西咸新区启动教育资助工作,符合资助标准的辖区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办理最高可领取资助金7000元。

一、资助对象

1.城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2.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3.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二、资助标准

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

1.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

2.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3.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三、办理程序

1.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办理程序: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新区教育部门对学生是否是当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本科、专科生进行认定;人社部门对技校生的认定均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技校生可不提供准考证);新区基层工作部审批。

2.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办理程序: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卫健部门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新区教育部门对学生是否是当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本科、专科生进行认定;人社部门对技校生的认定均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技校生可不提供准考证);新区卫健部门对是否是农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进行认定;新区基层工作部按照以下条件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活困难家庭进行审批: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新区最低工资标准。

(2)家庭不能拥有商品住房或住宅两层楼房以上的。

(3)家庭不能拥有机动车辆(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来源的运营车辆和残疾人功能性代步车除外)。

(4)家庭不能拥有、租赁商业门面、店铺。

四、咨询电话

新城

镇街

咨询电话

沣东

新城

三桥街道

84515452

建章路街道

89502115

斗门街道

89309251

王寺街道

89500025

上林街道

38016710

沣西

新城

钓台街道

38113266

高桥街道

89502706

马王街道

85851316

大王街道

84869135

秦汉

新城

窑店街道

33737036

正阳街道

33713048

转8021

周陵街道

33116191

渭城街道

33434007

空港

新城

北杜街道

33129620

底张街道

33632771

太平镇

36650162

泾河

新城

永乐镇

36381327

高庄镇

36620322

崇文镇

3649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