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热缴费问题

网民留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大沃城小区最近公布了与供热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规定每平方米收费标准5.3元/月,实际收费5.8元/月。咨询物业管理人员(楼管),楼管说物业公司与热力公司签的合同是5.3元,每平方米5角是热力公司给物业的水电费和人员工资。有以下疑问:为什么签的合同和实际收费不一致?热力公司给物业交什么水电费?物业人员的工资为什么要用户单独出钱?

官方回复:您好!大沃城小区物业与供热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中约定“按建筑面积收费标准(到交换站入口处计量)。居民用热价:用热价5.3元/㎡/月”。根据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规定,供热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和费用)。5.8元/㎡/月的价格包括用热价和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