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2019-12-31
网友留言:
领导你好,我们家是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南位镇的村民,我母亲患有甲状腺癌,属于慢性病,之前归属于兴平市管理的时候每年的检查费用都能报销,可是找你2017年划分到西咸新区后,到现在三年已经没有报销了,每次都是以各种理由拒绝,今年我们拿着8月份的单子去报销,第一次去办事人员说我妈不在名单里无法报销,但是去年我们确实申报成功了,第二次再去问说有我们的名字,但是又说我们的只有发票和化验结果单,没有门诊缴费明细然后我跑到西安去开门诊缴费明细,拿回来去报销,这次又说没有处方单,还不能报销,我妈复查做的是核医学影像检查,吃的药(显影剂)并没有从药房拿,是科室里面的,这个并没有处方,
官方回复:2019-01-0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慢性病报销明确规定,需要出具发票、检查单、门诊清单、门诊病历和买药处方等相关资料。目前,您提供的资料中缺少门诊病历和买药处方。请您尽快补齐相关资料,第一时间给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