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网网友反映“农村闲置校舍盘活问题”相关问题的回复

申报时间:2019-09-12

网友留言:

你好王书记!我是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南位镇北韩村村民,2017年经过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全体通过租赁了我村的闲置小学,之后我花费大量人力和财力清运垃圾300多方,清理荒草,硬化地面,但由于是1972年的村办小学所以没有土地手续,至今无法使用,2017-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盘活农村闲置校舍.而且在2017年西安市政办发的3号文件也提出盘活农村闲置校舍来促进土地有效利用,助推乡村振兴,让更多的民获取土地带来的收益,我现求助于让书记能不能把这块荒芜多年的土地利用起来,让村民得到更多实惠,谢谢王书记,

官方回复:2019-09-23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意见》第四条第二款:教育系统不再使用的闲置校园校舍,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的要求,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不再作为学校资产登记。若需继续使用原校舍可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与资产所在的单位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对土地加以利用;若需拆除重建,则需由所在的街办按照乡村规划及产业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办理自然资源、规划、文物、环保、教育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由于您是匿名留言,我们无法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针对以上答复如有疑问请咨询秦汉新城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029-33185601)。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联系人:杨占文 33185117;工作人员:叱龙 33185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