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组织关系转办问题

网民留言:我是一名毕业生,这两天即将毕业,学校要求把党组织关系转回居住地,请问我需要怎么处理呢?

官方回复:您好,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所以党组织关系接转与户籍所在地没有直接关系,与党员居住地和工作地直接相关。按照西安市组发〔2019〕16号文中对于院校毕业生转入西安市有以下要求: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可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开发区指定的党组织,也可转入本人或者父母居住地的镇街党组织。请党员结合自身目前实际情况选择转入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