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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网民:
针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我委相关部门调查,秦汉新城管委会与泾阳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5月4日签署沣泾大道征地协议,并于2014年6月6日联合发布沣泾大道征地公告,协议中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秦汉新城管委会委托泾阳县人民政府实施项目征地,并分别于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2月17日、2016年12月27日分三次将该项目所需征地补偿款、人员安置补助费5496万元悉数拨入泾阳县国土资源局及财政局征地专户,随即泾阳县人民政府委托泾阳县高庄镇实施征地工作。
我单位工作人员专门就东风八组征地事件与高庄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对接了解。该项目所涉及的东风八组48亩征地补偿费及人员安置补助费确实未发放。原因如下:一是前期东风八组就该宗征地的分配方案至今未形成。为保证资金安全,该征地款高庄镇一直未拨付至村帐;二是后期由于该组村民对于在该组范围内另一宗征地的新增人口分配存在争议,遂将分配方案诉讼至人民法院,导致该村征地款账户冻结,至今未解冻。
对此,我单位将积极督促高庄镇人民政府指导村组尽早形成分配方案,协调法院解冻账户,尽快将征地款发放至村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