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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171018E17F
来信时间: 2017-10-13 05: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三桥凤凰城停车问题何时能解决?
信件内容:
三桥凤凰城小区物业违反与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不执行物价部门的规定,擅自将小区地面停车费涨了三倍,业主多次向三桥街办和物价部门反映,问题均得不到解决。物业违法违规收费且事实清楚,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咸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17-10-16 18:3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沣东物价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华宇凤凰城小区,实地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物价局【2015】29号文件(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中第二条,放开的物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依照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约定。服务合同应载明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已责令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前期与业主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不得私自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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