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收到您的信访案件后,沣东新城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立刻派工作人员下村调查,调查结果如下:关于您反映的2005年到2017年6月村中各项土地出租分配款未领取问题。我街道党工委成立了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小组,进驻王寺村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先后通过与王寺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小组长、四组原组长等相关人员座谈、实地查看村组2005年以来至今相关账表资料等,最终核实您未领取的土地出租分配款总额为119165元整;您自己认为未领取的土地出租分配款总额为199500元整。在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王寺村委会的共同努力协调下,村组干部已同意从人道主义出发,按您最终认可的土地出租分配款总额进行支付,并多次督促您前来办理领取手续。但是您仍拒绝领取,并重新提出了让王寺村组按社会借贷利息标准,支付其从2005年开始至今未领取的村中土地出租分配款产生的利息,并对其上访索要土地出租分配款期间的花费、误工费等进行补偿两项新诉求。对此,我街道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一方面仍在积极做您的思想工作,劝您尽快接受当前的调解处理方案,及早领取与村组干部双方认同金额的土地出租分配款;另一方面我们工作人员对您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引导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我街道认为您反映的2005年至今未领取到土地出租分配款的问题不是村组干部故意扣留不给,而是您自己拒绝领取。2、关于您反映王寺村组多年前无正当理由先后非法收回其8.6亩承包地的问题。经我街道党工委了解,此事历史久远,据村干部回忆当初是在长安县时,村组为了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致富而作出的一项集体决定:将本组全体村民的承包地统一收归集体管理,统一出租经营,按年统一分配土地收益。因此,我街道认为您反映的王寺村组多年前无正当理由先后非法收回其家庭8.6亩承包地这个问题,其实是村组顺应经济发展时代趋势作出的集体决定,事实证明这些年来广大村组群众普遍从中获益,普遍拥护这个集体决定。并且2005年以来,您也曾多次领取了村组的年度土地出租分配款,说明您对此事从行动上也是支持的,我街道将继续为您协调解决,希望您能早日拿到您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