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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刘**
信件编码: GPPS171202BQ3Y
来信时间: 2017-12-02 09: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世纪大道怡景华庭小区,不交物业费,物业就不收暖气费,,不给业主供暖
信件内容:
世纪大道与上林路十字东南角怡景华庭小区,前期电梯费超高,交房时说交房一年后调整电梯费,现在交房早已满一年,物业还一直不降低,业主因此不愿意交物业费,来抵制不合理收费,最近到了供暖期,物业以不交物业费,就不收暖气费为由,不给业主供暖期,往领导彻查。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沣东新城
回复时间:2017-12-07 09:5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上林南路社区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电梯费高的相关情况说明。

交房时小区物业与业主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明确了各项收费标准,并且得到了业主的签字确认,表示业主对于物业目前的收费标准是知晓并且认可的。现在交房已满一年,物业自2017年12月1日起已经发出征集电梯费新标准的通知,利用一月时间广泛听取本小区居民意见,同时参照周边小区制定新的电梯费用标准,准备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费标准。

二、关于物业要求暖气费和物业费一起交,不交物业费就不给供暖的情况说明。

根据瑞生物业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管理相关费用按季度预收,由于少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服务费用,故在收取本次供暖费用时对前来缴纳供暖费用的业主提醒其应如期缴纳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而且在催缴拖欠的物业费用期间并没有给相关业主停止供暖,所以不存在不交物业费就不给供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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