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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171206306J
来信时间: 2017-12-06 16:4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公司营业执照新增劳务外派需于工商局及人社局办理什么手续
信件内容:
公司有国外项目承接,需派遣本公司员工短期出差国外,故需在营业范围里增加劳务外派。请问在办理此项业务中于工商局和人社局需办理什么手续?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秦汉新城
回复时间:2017-12-08 17:41
回复内容:

亲爱的网民:一、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或者派往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的,不属于本规定所称劳务派遣,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劳务派遣,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在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交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验资报告。

二、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该公司申请变更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在工商部门做完变更登记后,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前往有许可管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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