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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1712083U4K
来信时间: 2017-12-08 11:5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我的住房在哪里?
信件内容:
我是咱西咸新区内农民,一家6口人兄弟2人都已经结婚并同住一屋,现在咱们农民申请不下宅基地了(据秦汉工作人员说是以前咸阳的文件不予审批农民宅基地,但现在是新区,没有任何文件说明这个问题,大家都上不揪,下不管)。秦汉工作人员说不划分宅基地,但你可以申请经济保障住房,因为我是农民谁也看不起,你们说怎么就怎么,我去了当地街道办申请经济保障房(公租房),但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说,你的条件不符合申请经济保障房(公租房)。请问怎么解决我的住房问题。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咸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17-12-12 11:13
回复内容:

当事人系秦汉新城周陵街道办五庄村村民,经与当事人联系,因当事人家中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公租房审核标准(16㎡),故不能申请公租房,另当事人提及农民申请不下宅基地事宜,因新城现宅基地管理办法未出台,暂时不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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