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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180111FWXP
来信时间: 2018-01-11 10:4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户籍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的户籍属于同文路派出所,在西安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被告知同文路派出所属于咸阳,无购房资格。请问我的户籍是否属于西咸新区,执行的西安标准还是咸阳标准,具体流程是什么,恳请回复!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咸分局)
回复时间:2018-01-16 15:11
回复内容:

亲爱的网友,您好!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西咸新区户籍与西安同城。关于您在西安购房的有关事宜,请咨询新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33186176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西咸分中心33585872。谢谢您的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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