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泾河新城的一名行政事业人员,划转之前(2017年1月)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相关规定申报了高级技术职称,经过评审、答辩等一系列程序,划转之后(2017年8月)获省人社厅批复取得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当时由于划转原因,工资晋升体制未理顺,一直未按新取得的高级技术职称晋升工资。
其后2017年9月份,西咸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及泾河新城党委组织部先后出台了《关于确定西咸新区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及《关于泾河新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并按文件中的“三不变政策”予以落实,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和赞同。
但文件中对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的晋升也有明确规定,部分内容摘录如下:“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起晋升1个薪级。职务、职称发生变动时,从次月起执行对应工资标准。”
按照文件精神,在我获取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后,曾多次到泾河新城行政事业办咨询,每次都得到同样的答复:“等西咸新区党工委组织部的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事业人员工资晋升政策,为何历时半年多,不能落实?西咸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是否会为这个政策的实施出台细则或政策解读之类的文件?什么时候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晋升政策才能落实?
近期,鼓励行政事业人员下街镇的“两个35%”政策几乎人人皆知,而像我这样的一批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理应到基层一线服务,也希望到一线服务。但目前由于职称工资晋升政策不明晰,我们不得不顾虑职称的晋升和职称变动之后工资的晋升问题,这是我们共同的心声,请新区的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最后,我们共同努力,祝愿新区的明天会更好!致
礼
西咸新区网上留言关于“事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变动工资晋升问题”的咨询件收悉,现就所咨询事项回复如下:
行政事业人员在划转前后,许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以及学历发生了变动,按照原岗位聘用和工资相关政策,相应工资应予以变动。但划转之后处于过渡阶段,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应按照西咸新区政策执行。关于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以及学历变动晋升工资问题经请示西咸新区行政办,西咸新区行政办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待政策出台后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