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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鲁**
信件编码: GPPS180530GDD3
来信时间: 2018-05-30 01: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酒店不退押金,工商局不作为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18年5月21日入住西咸新区朝阳五路的锦煌酒店8006室,是作为22号结婚新娘出门酒店,订房前就告知酒店是作为出嫁婚房,对方未带我妈妈看房,而且入住的时候酒店未告知入住房门框有问题,说既然是喜事,就作为优惠,本来388元的房价,优惠至338元;21号我本人办理入住时提供了我本人和我的化妆师的身份证开了一间套房和一间标间,房价为338元和168元,当天晚上说让我总共交1300元作为押金和房费;交费完毕后办理入住时并没有主动打印押金条只提供了房卡给我;当天晚上入住发现有问题之后及时联系服务员,服务员上楼确认完没有问题,说门框一直都是坏的,让我们放心入住,我们当天就拍摄了门框门锁的照片,下楼索要了押金条;第二天退房的时候,酒店以我们损坏门框为由不退押金,当时要求我们赔偿800元,我们拿出前一晚照片的时候对方立马就改口说赔偿300元;我们提出我们给酒店修理,当时酒店的负责人就态度相当恶劣,说300元又不多,让我们赔偿了之后就没事了;当天就押金不退,酒店服务态度不好投诉至12315,说是七天内有当地工商局与我们联系;在2018年5月24日工商局电话联系我们说,酒店坚持让我们赔偿300元结束,我们当时又电话投诉了,酒店欺诈行为,入住当晚不主动开具押金收条,不主动提醒房屋门口损坏问题,还将我们前一晚拍摄的证据全部发送至工商局工作人员处,工商局说跟酒店协商之后就在无联系;25日我们再次微信联系工商局工作人员,工商局工作人员却说以终止协调,建议我们走司法程序。我们说我们二次投诉酒店的欺诈行为呢?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意思就是微信是个人聊天工具,且是下班时间,建议我们从新拨打电话投诉。28日我们再次拨打工商局电话投诉,工商局依然说辞是终止协调,建议走司法程序。
本身结婚是一件好事情,酒店却做出这种欺诈行为,工商局的不作为,让我做了新区的市民特别失望,现在的情况就是酒店不退押金,工商局不管,我们投诉无门。
而且酒店现在的行为让我觉得我已经不是第一对被欺诈的新人了,门框损坏不更换不修理,以优惠价把顾客吸引进来,在婚礼当天敲诈顾客要赔偿。优惠后我的总房费是338+168=506元,当时让我总交给1300元,押金为什么是794这么奇怪的数字呢?
这种事情工商局都不管,这种监管力度真的是让人很难过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秦汉新城
回复时间:2018-06-04 16:46
回复内容:

亲爱的网友,通过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对您和锦煌酒店负责人双方进行调解协商,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感谢您对秦汉市场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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