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阳光城业主,阳光城官邸4号楼盘对外宣传是精装房,对客户承诺的装修标准是每平方米2000元到2500元,开发商和客户签订的正式合同却不包含精装部分,让业主和第三方装修公司签装修协议,这样业主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这是对客户利益的严重侵犯,是不折不扣的欺诈行为。 请求相关部门予以严查并通过媒体公示,保护客户权益不受侵犯。我们要求
一、开发商直接和我们签订装修协议,协议必须明确装修标准是多钱。
二、协议必须由政府指定第三方单位为房子交付时的验收单位并对装修标准和质量负责。
三、开发商按照向客户承诺的每平米2500元的上线将钱退还购房人,由业主自己装修。
四、如果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我们业主向上级相关部门继续反映,并向媒体反映,让媒体介入解决。
您好,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土房屋管理局已介入调查,请联系33186131.我们将持续跟进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