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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吴**
信件编码: GPPS1806277SQJ
来信时间: 2018-06-27 00:1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阳光城上林雅苑
信件内容:
     我是西咸新区阳光城上林雅苑的业主,(阳光城上林雅苑高层一期1-5号楼),对外宣传是精装房,对客户承诺的装修标准是每平方米2000元,可是在房管局备案却是毛坯房,而且开发商和我们业主签订的正式合同也不包含精装部分。
1、对此业主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2、这是对业主利益的严重侵犯。
3、这样是否存在的欺骗行为。
4、后期装修交房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还请求相关部门予以严查并通过媒体公示,保护我们业主权益不受侵犯。我们要求
一、开发商直接和我们签订装修协议,协议必须明确装修标准的金额。
二、协议必须由政府指定第三方单位为房子交付时的验收单位并对装修标准和质量负责。
三、开发商按照向客户承诺的每平米2000元的上线将钱退还购房人,由业主自己装修。
四、请求政府依法严惩还我们业主公道。(我们用终生的积蓄、血汗钱才首付买了一套房)
 
还望各位领导请为我们做主,主持公道。在此代表(阳光城上林雅苑高层一期1-5号楼)所有业主真诚感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咸分局)
回复时间:2018-06-28 16:35
回复内容:

亲爱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的留言,西咸新区国土房管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调查处理此事。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1.调查结果:阳光城开发商在我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备案的阳光城官毛坯房,但对外宣传是精装房,并要求客户和第三方装修公司签订委托改造协议一事属实。

2.处理结果:要求阳光城开发商进行整改,并和市民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在协议内明确装修标准及保修责任,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3.回复情况:后期阳光城开发商将会和市民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协议里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及保修责任,确保市民合法权益。西咸新区国土房管局电话:3318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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