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690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691号)精神,现将新区2019年度会计系列正高和高级职称评审资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需经用人单位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盖章;
2、单位审核通过人员的考试情况、学历和资历条件、会计岗位工作工龄及职务、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成果等情况需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出具公示报告;
3、凡在西咸新区辖区内所有类型单位的会计人员按新城财政局、新区本级单位统一报送资料。
4、申报材料应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财政部门,新区财政局不接受个人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5、现场资料收取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1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参评准备工作。
6、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6楼617室)。
附件: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
2020年1月9日
(联系人:吴芳 联系电话:029-33186141 18992083848)
附件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690号文件.rar
附件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691号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