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中医药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283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289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29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35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103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104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10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127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316号)文件,新区财政局会同新区教育卫体局,2018年下达中省补助资金480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40.3万元,省级资金366.2万元。现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陕西咸财发[2018]7号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pdf
2.陕西咸财发[2018]347号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pdf
3.陕西咸财发【2018]277号 省级基本公共卫生.pdf
5.陕西咸财发【2018】246号 2018年中央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