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的通知
各新城,新区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新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新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服务志愿者,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机关单位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医院及学校心理工作者,社会心理工作者和经过专业培训的心理工作爱好者等愿意参加义务心理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招募岗位和要求
(一)招募岗位
心理讲师、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志愿者。
(二)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恪守职业道德;
2.热爱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年龄18周岁以上、善于沟通、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服从新区综治中心的统一安排;
3.身体健康,能保证在承诺的时间内参加公益服务活动;
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或经过专业心理课程培训;
5.参与过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或者具有心理咨询、辅导、讲课等经验的优先考虑。
6.愿意接受以下基本工作要求:
(1)志愿者的工作属公益性工作,按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管理;
(2)志愿者的工作属于心理服务领域,按心理服务的专业伦理、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管理,包括接受培训和督导,参加有关研讨交流;
(3)不得与服务对象建立除志愿服务关系外的任何其它关系,需要转介的按相应规定进行;
(4)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和个人生活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按协商排定的时间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
(5)所有报名参加志愿者工作的人员,经业务培训后,根据新区及新城统一安排参加活动。
三、岗位职责
主要在西咸新区综治中心(西咸新区沣泾大道渭水园综治中心)从事心理健康热线咨询、面询、专题讲座、团体辅导等。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者须认真填写《西咸新区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专业资质证书或接受专业培训的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任波,联系方式:13992005887。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
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西咸新区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籍贯 | 户籍 所在地 | ||||||
学校及专业 | 联系电话 | ||||||
专业资质证件 | 微信号 及邮箱 | ||||||
活动经历(时间及主要服务内容) | |||||||
可用于志愿者活动时间 | |||||||
就职单位(单位推荐并加盖公章)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