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卫工作的通知
各新城(园办)城市管理部门、西咸环境集团公司、西咸新区北控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现就应急防控期间环卫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一线环卫工人关心、关爱和关怀
各新城(园办)、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收集、转运、处理的环卫作业人员及生活垃圾焚烧厂现场工作人员自身防护措施,相关人员在作业时要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要足额配发口罩、手套等防护器材,严防作业人员感染。要组织对环卫保洁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教授正确的防护方法,防止因不懂防护而交叉感染。要合理安排作息,科学控制劳动强度,防止发生过度疲劳等问题。要积极开展为一线环卫工人“送热水、送食品、送物资”活动,从工作上关爱环卫工人、从生活上关心环卫工人,让一线环卫工人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其自发搞好环卫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各新城城管部门要牵头协调本级农村垃圾治理部门做好农村在疫情防控期间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以及相关人员防护工作。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发现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进行终末消毒。
二、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要继续加大垃圾收运处置力度,适当提高清扫、清运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的管理,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清除暴露垃圾堆放点。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垃圾运输使用全密闭车辆,防臭味扩散、防遗漏、防渗滤液滴漏,防止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每日对垃圾收集站点、作业车辆、工具等环卫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杀菌。
西咸环境集团公司要严格按照清洁运输的要求,对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垃圾中转(压缩)站等管理,严格作业流程,强化标准化管理,定期开展清洗、消杀、除臭工作。加强垃圾运输车消杀,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必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避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要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加强清运消杀。
各新城、各单位要加强各类生活垃圾的中转设施、分拣设施、末端处理设施和停车场等区域的安防管控,非必要人员不得接触专用车辆或进入上述工作场所,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要安排专人每日巡查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并做好记录,确保收集设施完好、摆放整齐、干净整洁。公共场所及垃圾处理厂(场)等的消杀。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处理厂(场)等消杀工作由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每目消杀不少于2次。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厕所日常消杀毒工作
要规范公共厕所的日常消杀毒管理,公厕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应安装排气设施,强制排气;保洁员每天要对公厕全面冲洗一次,并随时保洁;每天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公厕全面喷洒消毒二次,喷药量为50-300mg/m2 ,或采用含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厕地面、蹲位、门把手、水阀等部位进行擦拭或湿拖,并采用含氯消毒剂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每天加适量漂白粉或漂精粉对化粪池进行消毒;如条件许可,应安装感控水龙头。
四、进一步做好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工作
当前,各新城口罩用量增加,为防止废弃口罩随意丢弃产生二次污染,分区域分类规范废弃口罩投放。在医疗机构时,应将废弃口罩直接投入医疗废物垃圾袋中,作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对于普通人日常使用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可以直接丢入“其他垃圾”桶,严禁回收及分拣;对于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人,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可将废弃口罩丢入垃圾袋,再使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如无消毒液可使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将废弃口罩密封后丢入“其他垃圾”桶;对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要加强对生活垃圾投放点管理,及时对垃圾投放点和收集站进行消杀。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或疫情防控需要,可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原有垃圾分类投放点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应内设塑料袋,避免废弃口罩投放时与容器直接接触。废弃口罩经过消杀后,按“其他垃圾”处理。医疗机构收集的废弃口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由专业处理机构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其他区域收集的废弃口罩按照其他垃圾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五、进一步做好隔离点(观察点)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对各新城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机构或病区、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户)产生的其它生活垃圾(除应纳入医疗废物管理范畴的垃圾外),暂停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由各地安排专车收运,直送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处置。一是暂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集中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转运,禁止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全部按照其他垃圾收运处理流程,规范作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二是实施生活垃圾直运处置。生活垃圾严格密闭运输,各区县、开发区要提前对接焚烧厂接收垃圾,收集后直接运送至相应的焚烧厂处理,同时对集中隔离点产生的垃圾、从业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形成严密的管理链条,保持强有力的可追溯性。三是西咸新区垃圾焚烧厂接收垃圾后做好相应的信息登记工作(垃圾来源、隔离点名称、接触人员等),同时开辟专用通道,安排集中隔离点,生活垃圾直接进炉焚烧,缩短场内停留时间,并做好各重点作业区域消杀工作,场内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切断疫情在生活垃圾处理中可能传播的途径。
六、进一步加强垃圾处置末端设施管理工作。
西咸新区北控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日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严防疫情传播。一是要开展防疫日常巡查。要加强厂区疫情防控日常巡查,对厂区内人员个人防护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口罩佩戴等),对焚烧厂内卸料大厅、中控室、地磅、临时办公区、食堂等重点区域的消毒及公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对临时设置的体温监测点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编制防疫日常巡查记录表,对厂区内每日防疫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对每日记录的结果进行整理归档并上报主管单位。二是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台账。要对厂区内实行的防疫工作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如厂区内人员体温测量记录、外来人员体温测量记录、各区域消毒情况记录等。每日对资料台账进行整理并上报主管单位。三是建立疫情临时沟通机制。要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联系,将疫情防控纳入“联系单”制度,运营单位指定联系人向监管单位汇报每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应资料。四是做好自身疫情防控。要在加强厂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同时,监管单位也将对本单位人员的防疫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个人防护,配置各类卫生用品,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保持项目人员稳定,在疫情期间尽量避免人员变动。
七、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和应急疫情防控值班工作。
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防控工作的宣传,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尽量少外出、不聚集,注意戴口罩、讲卫生。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按规定报告。要加强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对城市管理系统发生疫情等重要信息,在报送当地新城管委会的同时要报告我局。
陕西省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