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全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为了尽快解决建筑垃圾消纳难问题,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全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规范消纳处置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同时,指导督促各新城对现有和有条件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以及资源化利用厂的消纳容量、处置能力等进行数据统计。二是建立土方协调机制。按照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原则,建立土方协调利用机制,优化清运路线,避免舍近求远增加企业清运成本,消除消纳清运壁垒,杜绝利用职务便利干预正常土方拉运扰乱清运市场秩序,提倡土方就近回填和区域内平衡利用,规避环境敏感和生态脆弱区域,保障跨区域和地铁等重大民生项目消纳顺畅。三是加强资源化利用。依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结合新区城市发展规划,起草了《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若干意见》,确定以新城为主体,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大型建设项目计划,对辖区建筑垃圾存量及增量进行科学、具体的量化评估,充分考虑环保、交通和市场等因素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包括固定式和移动式)布局选址,开通利用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新建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招标库和再生产品绿色建材目录,加大再生产品在市政、交通等建设项目中的应用,确保通过3年逐步实现辖区建筑垃圾零排放、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