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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6号)和《西咸新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陕西咸办发〔2021〕3号)要求,西咸新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开展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现将梳理的第一批《西咸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西咸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xls
陕西省西咸新区司法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