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明确递交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更新补助资金申领材料时限的通知

根据新区高排办意见,经征求新区高排放老旧车淘汰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现对递交补助资金申领材料时限明确如下:

对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前报废申请的车主,将相关补助资金申报资料递交时间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按照补助资金审核流程正常办理;2021年6月30日之后将不再接收补助资金申报资料。


陕西省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