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户外广告管理,明确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空间使费标准依据,按照《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户外广告城市空间使用费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全区范围内执行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标准的批复(市物函〔2006〕69号)》,涉及执收管理等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79号)》《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收费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办理。
附件下载:1.《关于核定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标准的批复》.doc
西咸新区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