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总结实施效果,按照《西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定于近期对执行到期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集中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到期的2022年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共12项,包含:
揭榜挂帅项目5个,首席科学家4个,社会发展类3个(具体见附件1)。
二、验收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准备验收材料,按要求提交各新城科技主管部门。
(二)项目确需延期的,由项目承担单位于3月15日前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新区科技局。项目延期申请未获批复的,项目单位仍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验收评价。
(三)各新城园办科技主管部门,对归口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的总结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于3月29日前将纸质验收评价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新区科技局,同时报送项目电子版材料。
(四)新区科技局受理后,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及验收数据的真实合理性进行审查;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后,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管理业务部室,组织集中验收评价;验收评价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汇报、质询交流,对项目实施作出评价,确定验收评价意见。
三、验收材料
(一)西咸新区科技局下达的计划文件和项目合同书;
(二)项目实施工作报告;
(三)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四)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项目经费决算表(经费来源及支出详列凭证清单):
1.新区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专项审计,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至少提供报告原件一份,审计报告模板和要求见附件5,审计报告正文及附件须按要求赋码,可扫码进行查验)。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具体见附件6),须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原则上需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3.项目合同涉及企业的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应提供项目执行期各年度企业负债、利润表,验收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等科技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六)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其中根据项目合同是否设置有经济指标,对应填报相应的验收评价表(具体见附件7,此件单独装订)。
以上材料(一)至(五)需按顺序简装,材料(六)单独简装。
四、几点要求
1.各新城、园办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后期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完成到期项目的验收准备,严格审查项目验收材料,积极配合新区科技局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2.各项目单位对照《西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及项目申报书,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按要求撰写和提供验收评价材料。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审查项目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提供的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或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按照《西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办法》《西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列入一般或严重失信名单,违规单位及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4.项目验收通过后,新区科技局将协调新区财政局拨付后续科技经费。对未通过验收项目,可在一年内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五、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能源金贸区起步区一期西咸金融港4-B1楼(汉拓阁)4层408室
联系人:王老师 33585346
陕西省西咸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