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登注函字〔2020〕157号)精神,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发挥共享信息优势,简化查询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现将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方式通告如下:
一、需要查询西咸新区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的企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index.html)或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namr.snaic.gov.cn/wsbs1.htm)查询,如需打印,可通过输入手机号验证的方式,将查询信息发送至邮箱打印。
二、通过全程电子化客户端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可登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namr.snaic.gov.cn/wsbs1.htm)或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shaanxi.gov.cn/)查询相关企业档案,使用在办理登记业务时的账号、密码,进入网址自行查询和打印。全程电子化登记形成的电子申请材料即为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档案中条形水印章为有效签章。
三、根据《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人员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书式档案资料中涉及的机密事项,须经市场监管机关批准方可查阅。
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