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2019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西咸新区2019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计
划名称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

对象

抽查
比例

抽取检查对象数量

抽查检
查日期

牵头
单位

参与
单位

1

西咸新区2019年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1.文化类监督检查
2.登记事项检查
3.消防监督检查

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4.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5.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6.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7.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9.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10.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5%

100

2019.11.1-

2019.12.15

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

西咸党工委宣传部

西咸新区消防支队

2

西咸新区2019年度排污危化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1.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2.危险化学品监督
检查

1.选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检查对象依据环评、竣工验收、提标改造行政要求、排污许可证、区域污染治理整改要求等开展行政检查以发现违法行为
2.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

5%

20

2019.11.1-

2019.12.15

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

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西咸新区2019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责任

部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文化类监督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新区

党工

委宣

传部

2


登记事项

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新区

市场

监管

3


登记事项

检查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

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新区
市场

监管

4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5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6


登记事项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新区
市场

监管

7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

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

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9

登记事项检查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新区
市场

监管

10

消防监督检查

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

检查

支、大队

级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陕西省消防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令)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修订发布、公安部令第120号修正)

新区消防支队

 

 

         西咸新区2019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排污危化企业)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责任部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选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检查对象依据环评、竣工验收、提标改造行政要求、排污许可证、区域污染治理整改要求等开展行政检查以发现违法行为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新区

生态

环境局

2

危险化学品监督

检查

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资料检查、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新区

应急

管理局

3

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资料检查、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