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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咸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现将具备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条件的第二批合作银行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西咸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合作银行名单(第二批).docx
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9日